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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彩网2023-01-31 16:05

大变局叠加大变革,这场国际传播研讨会信息量极大!******

  中新网北京10月1日电 当前,世界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格局深刻演变,同时,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快速发展,媒介生态不断变革,国际舆论环境日趋复杂。当大变局叠加大变革,如何认清新时代的国际传播格局,如何讲好新时代的中国故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新社建社70周年贺信精神,9月30日,由中国新闻社主办、中国新闻网承办的“迎接二十大网上重大主题国际传播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政府部门、主流媒体、商业平台、海外华文媒体的相关负责人与权威专家学者一道,把脉新时期国际传播的“道”与“术”。

  以下为部分嘉宾观点摘录:

图为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胡正荣在研讨会上致辞图为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胡正荣。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胡正荣:

  要认清当前网络国际传播的短板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胡正荣表示,当前,网络已经成为国际传播主战场和主渠道,但要看到,在全球事务中,怎么充分发挥和表达中国智慧、中国方案,我们在内容生产上还有短板;此外,在讲述中国故事和全球故事时,我们缺乏自主可控的平台。他提醒,提升我国国际传播能力,这两个问题亟需重视。

图为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李希光在研讨会上致辞图为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李希光。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李希光:

  应重视越来越多学习中文的外国精英人群

  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李希光认为,在关注国际重大议题时应认识到,国际舆论已经不是西方舆论,除了关注世界格局变化之外,我们应该关注如上合组织成员国等国家,关注这些国家民众关心的事。他还提醒,国际传播应瞄准海外越来越多懂中文的外国精英人群。

图为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姜飞在研讨会上致辞图为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姜飞。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姜飞:

  国际传播话语方式应该“变中求破”

  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姜飞认为,如今,国际传播态势发生的变化之一是,懂中文的外国人越来越多,对中国媒体内容感兴趣的外国人也在增加。同时,海外华人群体对中文媒体表述方式也出现了新诉求,要“变中求破”,创新国际传播的话语方式,“中话西说”既要注意适配已经适应外语表达方式的海外华人需求,还应该研究如何向越来越多懂中文的外国人做传播。

图为中国传媒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本科生院院长王晓红在研讨会上图为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院院长王晓红。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院院长王晓红:

  讲好中国故事要注重“4个i”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院院长王晓红表示,在人类面临更多不确定和挑战的今天,如何通过东西方文明的真诚对话,实现互鉴互学、和而不同,是当下讲好中国故事、提升国际传播能力的重要议题。“中国好故事”既包括“大时代”的“大故事”,也包括“小人物”的“小故事”。她将讲好中国故事概括为“4个i”:Initiative Narrative of China:原创价值的中国叙事;Innovative Story-Driven Database:故事导向的数据创新;International Public-Service Platform:面向国际的公共服务;Intellectual-Property Development Strategy:聚力IP的发展策略。

图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建武在研讨会上致辞图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建武。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建武:

  国际传播应“入眼”“入心”“可持续”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建武表示,要用互联网思维顺应新的传播环境和新的传播关系,通过媒体融合开展国际传播,做到“入眼”“入心”“可持续”。他表示,普通公众可以通过国际社交媒体,以个体身份进入社会信息的交互传播,其所在国家的政府和传统主流媒体对于个体的影响,已经远远不如过去那样巨大。国际传播活动要把传播的对象锁定为普通公众,而不是更多地像传统做法那样通过宏大叙事传递声音。

图为中国新闻社融媒体中心主任兼中国新闻网总编辑吴庆才在研讨会上致辞图为中国新闻社融媒体中心主任兼中国新闻网总编辑吴庆才分享案例。中新网 李太源 摄

  中国新闻社融媒体中心主任兼中国新闻网总编辑吴庆才:

  突出侨海特色,用“新”讲好中国故事

  结合中新网网上重大主题国际传播的实践,中国新闻社融媒体中心主任兼中国新闻网总编辑吴庆才表示,中新网重视发掘“吾国吾民”的新视角,突出侨海特色,让“中国通”答“中国题”。同时,注重共情共鸣的新表达,聚焦宏大叙事的个体诉说,在中国人民的幸福生活中寻找、挖掘、展示中国共产党创新理论、发展理念,中国的社会变迁、发展成就。此外,重视出圈出海的新渠道,探索以网为媒、以人为桥的国际传播新范式,发挥人脉建设在国际传播中的独特作用。

图为中国网副总编辑薛立胜。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图为中国网副总编辑薛立胜。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中国网副总编辑薛立胜:

  国际传播应追求快、准、融、外、通

  中国网副总编辑薛立胜表示,国际传播应追求快、准、融、外、通,他认为,要快速准确地抢占话语阐释权,并力求把表达方式进行融合呈现。同时,要从受众出发,考虑到他们的语言习惯、思维习惯、文化习惯,还要让外国人讲,积极联系外国政要、智库专家、大V、网红以及Z世代年轻群体,影响有影响力的人,让有影响力的人影响更多普通人。此外,做国际传播,还必须寻找共同的关注点和关联处。

图为新浪微博执行总编辑、媒体合作部总经理于琪致辞图为新浪微博执行总编辑、媒体合作部总经理于琪。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新浪微博执行总编辑、媒体合作部总经理于琪:

  互动式话题设置能为正能量内容传播发酵赋能

  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社交媒体,新浪微博执行总编辑、媒体合作部总经理于琪说,微博有5.82亿月活用户,遍及海内外。微博具有独特的广场式社交特点,媒体在微博发起的强互动话题内容,能有效地带动用户参与话题的讨论,也为推动正能量内容在社交平台上的传播、发酵赋能。

图为快手泛知识业务、课堂业务副总裁周晓晗在研讨会上致辞图为快手泛知识业务&课堂业务副总裁周晓晗。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快手泛知识业务&课堂业务副总裁周晓晗:

  用短视频进行更贴近用户视角的新闻解读

  快手泛知识业务&课堂业务副总裁周晓晗表示,作为新的媒介技术和信息窗口,短视频能够降低用户获取信息的门槛,帮助用户更快速地了解资讯内容,应利用短视频快速、简单、易懂的特点,采取多种传播手段并邀请专家进行更贴近用户视角的新闻解读,让政策能够更好地向下传播。

图为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总编辑黄晓敏线上发言。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图为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总编辑黄晓敏线上发言。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总编辑黄晓敏:

  既要见大见小,又要见人见事,更要见魂

  对于即将召开的中共二十大,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总编辑黄晓敏表示,大公文汇传媒集团将加强策划,用心做好精品,既要见大见小,又要见人见事,更要见魂。在移动化、视频化方面发力内容生产,突出话题特色,着重报道十年来香港在不断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过程中取得的显著成就,凸显“一国两制”事业的行稳致远。

图为欧洲新传媒集团总编辑范轩在研讨会上致辞图为欧洲新传媒集团总编辑范轩。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欧洲新传媒集团总编辑范轩:

  在国际舞台讲中国故事,不能自说自话 

  欧洲新传媒集团总编辑范轩认为,在国际舞台上讲述中国故事时不能自说自话,民间传媒的角度不能太官方。他还表示,礼让谦和、避免冲突是我们的伦理基础,但是舆论恶意攻击的破坏力丝毫不亚于一场战争,所以面对恶意攻击,要主动出击、说明真相、正本清源,这不仅会赢得国家尊严,同时也会为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赢得空间。

图为泰国头条新闻社社长、曼谷杂志社社长郭蕊在线上视频致辞图为泰国头条新闻社社长、曼谷杂志社社长郭蕊线上发言。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泰国头条新闻社社长、曼谷杂志社社长郭蕊:

  华媒在海外发声特别要讲求公信力

  对于新时期海外华文媒体的发展,泰国头条新闻社社长、曼谷杂志社社长郭蕊认为,公信力十分重要。她表示,海外华媒要有影响力,就要秉持正确、客观、中立、权威,不能博眼球,更不能以讹传讹,尤其不能拉踩任何一国。例如,不能为了博取某些外国人的关注,就故意贬低中国、抹黑中国,也不能为了网络舆论造势,故意贬低所在国。

图为欧洲时报北京代表处主任马林在研讨会上致辞图为欧洲时报北京代表处主任马林。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欧洲时报北京代表处主任马林:

  让海外华侨华人成为国际传播的重要一环

  欧洲时报北京代表处主任马林认为,海外华侨华人在国际传播力建设中的作用不可或缺。他表示,海外华侨华人对中国信息的接受度高、敏感度强,让他们了解真实客观的中国,在提升民族自豪感的同时,他们也能获得面对涉华谎言、谣言时反驳的逻辑和实力,应让海外华侨华人成为国际传播的重要一环。

图为美国鹰龙传媒、美国城市广播电视台董事长苏彦韬线上发言。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图为美国鹰龙传媒、美国城市广播电视台董事长苏彦韬线上发言。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美国鹰龙传媒、美国城市广播电视台董事长苏彦韬:

  中华文化是民相亲、心相通的最好桥梁

  美国鹰龙传媒、美国城市广播电视台董事长苏彦韬表示,中华文化是民相亲、心相通最好的桥梁,海外华文媒体不仅是华侨华人故事的记录者,更是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与传承的坚实基础。他介绍,近年来,鹰龙在推动中外文化艺术交流合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图为葡新国际文化传媒总经理、葡新报社长马丽梅。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图为葡新国际文化传媒总经理、葡新报社长马丽梅。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葡新国际文化传媒总经理、葡新报社长马丽梅:

  华媒发声,要善于进行有亲和力的国际传播

  葡新国际文化传媒总经理、葡新报社长马丽梅说,海外华侨华人现在已经无缝对接国内的新闻渠道,如今,海外华媒的工作重点已经不仅仅是影响华侨华人对中国的看法,华媒的传播优势和着力方向在于对接所在国的媒体,影响所在国的群体,能够在所在国发声。

图为瑞士欧亚时报社社长朱爱莲在研讨会上致辞图为瑞士欧亚时报社社长朱爱莲线上发言。中新网 李太源 摄

  瑞士欧亚时报社社长朱爱莲:

  讲好中国故事,先要理解国情和历史

  瑞士欧亚时报社社长朱爱莲表示,当前世界进入剧烈的动荡变革期,国际舆论斗争非常复杂,越是困难越需要沟通对话,越需要国际舆论引导,越需要媒体人的责任和担当。她表示,要想讲好中国故事,首先要理解中国的国情和中华民族的历史。

图为欧洲侨报副社长孙雨梅在研讨会上致辞图为欧洲侨报副社长孙雨梅。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欧洲侨报副社长孙雨梅:

  讲好中国故事要注重华裔青少年的教育

  欧洲侨报副社长孙雨梅表示,国际传播要充分考虑跨文化因素影响,传播者在内容编辑与编排上要与国际接轨,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在传播方式上,要注重从“自己讲”转向“一起讲”,从“讲历史”转向“讲现代”和“讲未来”。此外,应该重视华裔青少年群体,让他们学好中国文化,成为未来中国故事的传播者。

图为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暨执行委员会主席罗崇雯在研讨会上致辞图为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暨执行委员会主席罗崇雯线上发言。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暨执行委员会主席罗崇雯:

  中华文化类节目让澳门观众感受到祖国一家亲

  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暨执行委员会主席罗崇雯表示,澳广视积极将内地的新闻资讯、文化信息传播给澳门市民,并积极将澳门和内地的声音、形象传播出去,以理晓悟,建构文化桥梁。她称,富有中华文化感召力的优秀节目在澳门很受欢迎,澳门观众感受到了祖国一家亲的归属感,也让在澳门的国际人士看到了中国形象的亲和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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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概念、挑战与治理******

  【光明青年论坛】

  编者按  

  在2022年举办的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和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元宇宙”的发展与应用都是人们关注的热点。从提出、探索到逐步走向应用,元宇宙与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近,一步步将虚拟与现实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将会在未来更加深刻地影响每一个人。如何认识元宇宙?元宇宙会给人类社会带来哪些机遇和挑战?应该对元宇宙采取怎样的治理方式?本版特约请四位青年学者,围绕上述话题进行讨论。

  与谈人

  赵精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贺超城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讲师

  张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

  李珍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主持人

  光明日报记者 底亚星 冀文亚

  元宇宙代表了未来互联网发展的一种新形态

  主持人:当前,元宇宙既是社交网络上的一个“热词”,也是技术领域的一个“热点”。我们应该如何把握和理解元宇宙的概念、特性与实质?

  赵精武:现阶段,学术界与产业界尚未对元宇宙的概念形成共识,原因在于元宇宙技术本身尚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其演进方向、应用场景、技术特征等要素尚在发展。当前对元宇宙概念的界定大多侧重于对元宇宙组成要素或技术特征的探讨。

  总体来看,有关元宇宙概念的界定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物质世界数字化,即在互联网实现人类视觉、听觉数字化的基础上,元宇宙实现了触觉、味觉等各种感官体验的高度仿真;二是“平行世界”,即元宇宙描述了人类能够在虚拟空间进行与现实世界相同的活动;三是元宇宙是整合多种新技术而产生的新型虚实相融的互联网应用和社会形态,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在经济系统、社交系统和身份系统层面相互交叉融合。

  可以确定的是,元宇宙代表了未来互联网发展的一种新形态。一方面,元宇宙是一种全新的网络平台,集合了社交、公共服务、智能制造、医疗健康、教育等多种功能,实现了企业平台与公共平台的互联互通;另一方面,元宇宙也是一种信息技术的“统合体”,是以区块链、人工智能、VR/AR技术、数字孪生等技术为底层架构的综合技术形态。

  张梁:我们可以通过对汉字“元”的解读,窥探元宇宙的特质。

  一方面,“元”有本质、根本的意思。元宇宙在某种程度上使得人类的感知摆脱了对客观物质世界的依赖,突破了虚实的界限。在元宇宙中,人们身体的主体地位被削弱,使得我们对于感知的认识更为抽象化、本质化。

  另一方面,“元”有向度、维度的含义。多维数据是元宇宙的关键要件。互联网的诞生开启了现实世界数字化的进程,用户的数据通过各种智能设备记录下来,再通过大数据技术形成用户在数字世界中的“立体画像”,但这些“立体画像”仍然是一维的,因为它们的来源是用户本身;而元宇宙中,人与物、人与环境的数据相结合,形成多维数据,这使得元宇宙能够反过来为现实生活中的诸多问题提供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李珍:关于元宇宙的概念界定,必须澄清元宇宙与现实世界之间的关系。从词源上讲,元宇宙(Metaverse)的词根“meta”在古希腊语中有两个基本涵义:“之后”和“超越”。元宇宙既是现实世界“之后”的宇宙,又是“超越”现实之上的宇宙,现实世界与元宇宙之间是历史与未来、现实与愿景的关系。从这个角度来看,类似于元宇宙的构想在人类思想史上并不罕见,如柏拉图的《理想国》、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培根的《新大西岛》。然而,元宇宙与以往构想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一种“虚拟现实”。所谓虚拟现实,不是指虚无缥缈的现实,而是指现实是被某种称为“虚拟”的手段构造出来的,即现实在表面上看是“虚拟”的,但实质上却是真实存在的。

  贺超城:元宇宙的概念其来有自。美国数学家弗诺·文奇在1981年出版的“赛博朋克流派”开山之作《真名实姓》中构建了一个通过脑机接口进入沉浸式感官体验的虚拟世界;美国作家威廉·吉布森在1984年出版的《神经漫游者》中提出了“赛博空间”概念;1991年,赛博空间又催生出“镜像世界”的技术理念:现实世界的每个场景都可以用技术手段映射到人工编制的计算机程序中,且用户可以通过终端设备与其交互。自2021年美国游戏公司Roblox携元宇宙概念上市之后,元宇宙受到了广泛关注与解读。我理解,元宇宙是基于数字技术而构建的一种用户以数字化身份在信息世界、物理世界、人类世界交叉融通下参与交互的社会形态,是人类对未来数字文明高阶形态的想象与建构。

  元宇宙带来多层次、多领域的机遇与挑战

  主持人:科学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巨大的、深刻的、全面的影响,但任何技术的发展总是呈现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基本特征。元宇宙会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哪些机遇和挑战?

  张梁:从经济社会发展历程来看,交互方式、交互效率的革命是推动新业态出现的重要力量。在信息革命以前,接触式交互是最常见的交互方式;信息革命后,非接触式交互的效率大大提升,例如,互联网购物的出现和爆炸式发展,就得益于非接触式交互方式的成熟和其效率的提升。在元宇宙中,人们能够实现全身心沉浸式交互,用户以数字身份进行交互的同时,能够体验与真实世界相似的感受。这种交互方式、交互效率的变革可能会给目前技术条件下仍旧依赖接触式交互的产业带来巨大影响。同时,这种变革也蕴藏潜在风险与挑战。例如,逼近真实的交互体验,使得具有技术本质的元宇宙变得不再是人类个体与社群互动的工具,而有可能成为个体的延伸,变成越来越具有生命特征的“幻肢”,一个愈发独立的实体,这将给法律如何定义“人”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

  李珍:从社会关系来看,元宇宙社会可能存在两种不同的发展前景。元宇宙先驱托尼·帕里西提出了元宇宙的基本建立规则:元宇宙是无人可以控制的、开放自由的,并且适合所有人的最为广泛的社会空间。这种规则,可能会赋予所有人“自由与平等”的社会关系,这无疑是一种前景乐观的未来网络社会“乌托邦”——人们可以在虚拟世界中摒弃现实世界的很多“包袱”,开始新的社会生活。但由于虚拟世界的数字化本质,所有的社会行为都会有数据记录,这些留痕数据可能会被人盗取,而达到对社会成员的操控和利用,这反而催生了一种新型的社会不平等,导致悲观前景。

  从个体层面来看,元宇宙能够带来不同于以往数字技术的超强沉浸感体验,人们足不出户便能在虚拟世界中体验社交、购物、工作、学习、旅游等大多数生活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带来身心愉悦。但久而久之,它极易造成人们对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界限的混淆。这里涉及三个哲学问题。一是知识问题:我们能否知道究竟是在虚拟世界还是现实世界?就像庄周梦蝶,如果梦境足够真实,庄子怎么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呢?二是实在问题:虚拟世界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三是价值问题:你能在虚拟世界中过得好吗?如此,人们会陷入对世界和自身的认知疑难,认知疑难可能引发心理疾病风险、人格解体风险和成瘾性风险;若进一步发展,认知疑难还会对个体的道德判断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赵精武:从数字经济发展来看,尽管我们尚无法准确预见元宇宙未来的技术形态和技术架构,但可以确定的是,元宇宙概念的提出意味着数字经济正朝向更高效率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方向发展。例如,在具体应用层面,元宇宙在未来或许能够改变传统业态模式,延长既有的产业链经济价值,提升用户服务体验;在智能制造领域,元宇宙能够改变“生产—物流—销售—用户售后”的供应链形态,实现更高水平的定制化服务;在社会信用系统层面,元宇宙技术能够构建起一整套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社会信用体系,借由区块链等底层技术优势,实现社会信用数据的可追溯和不可篡改,各地各部门信用数据也将相互联通,组成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大数据;等等。当然,任何技术的发展总是呈现两面性特征,元宇宙技术也不例外。在数字经济领域,元宇宙可能带来的挑战至少表现为:新一轮的数据安全和隐私泄露问题;现有的信息基础设施或将无法支撑全球或全国规模的元宇宙空间运作;某些互联网巨头为谋取竞争优势而各自打造相对封闭的技术生态,进而导致技术发展滞缓;等等。

  贺超城:通过上述讨论,不难发现,元宇宙在给人类社会带来诸多利好与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不少挑战,这集中体现为市场性风险、社会性风险、个体性风险和技术性风险。关于市场性风险,元宇宙在一定程度上为巨额资本进行资本操纵和巨头公司进行行业垄断提供了隐蔽空间;元宇宙中虚拟货币与现实世界的经济体系之间的联动,可能导致元宇宙中虚拟世界的经济波动溢出到现实世界。关于社会性风险,元宇宙中,自然人和虚拟数字人构成的群体可能由于群体无意识引起群体非理性;法律的滞后性可能使得元宇宙面临伦理冲击和挑战。关于个体性风险,元宇宙因其人机交互、沉浸体验而具备天然的“成瘾性”,过度沉迷虚拟世界可能会加剧社交恐惧;元宇宙中产生和存储大量数据,隐私泄露风险增大;元宇宙中的丰富数字内容,可能造成知识产权风险。关于技术性风险,元宇宙中规模庞大、高复杂度、及时迅捷的渲染、仿真和交互带来的高性能算力要求是技术性风险的隐患。

  赵精武:这里还必须指出,上述机遇和挑战,大多还处于假想阶段。囿于元宇宙技术自身的不成熟,客观上我们还很难精准定位和描述元宇宙技术能够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因此,我们需要冷静看待元宇宙概念的提出和发展,既对元宇宙技术未来成熟的可能性抱有期待,也不应过分夸大元宇宙潜在的技术优势,而应当在对机遇与挑战的统筹考虑中,未雨绸缪探索平衡安全与发展的有效治理策略。

  从制度、技术、价值等维度探索元宇宙治理之道

  主持人:从历史发展进程看,人类生活的数字化、网络化是大势所趋,元宇宙的出现正是回应了这样的发展趋势。面对这一发展趋势,如何更好地对元宇宙进行治理?

  张梁:目前,芯片、网络通信、虚拟现实等诸多细分领域的底层技术还不能完全支撑现阶段对元宇宙未来全景的构想,元宇宙的发展还处在初期,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对于元宇宙的治理,应整体保持包容、审慎的态度,对于已经出现的具体风险则应当适时处置。

  一方面,对于现阶段来说,促进发展是主题,对元宇宙的治理应主要是规范和引导。在政策上,需要给予相关领域前沿企业、机构较为充分的发展空间,激发元宇宙相关领域创新驱动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技术、资本、人力等要素合理有序进入。

  另一方面,对于因元宇宙热潮产生的乱象,需要及时介入治理。例如,元宇宙的出现为NFT(非同质代币)、虚拟货币等新型数字财产提供了更广泛的投资交易空间,但也为新形式的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通道,并出现了一些资本乱象。现阶段,元宇宙中“炒房”“炒币”现象层出不穷,资本市场中围绕元宇宙热炒概念,资金没有进入实体经济助力相关科技创新产业的发展,反而使得元宇宙相关技术、服务愈发资本化。对此需要保持警惕。在发挥资本促进元宇宙产业发展积极作用的同时,应防止其无序扩张,限制其消极作用,让元宇宙产业发展能够给人民生活带来真正实惠。但从本质上来说,前面谈到的这些因元宇宙热潮产生的问题属于“新瓶旧酒”,它们并不是元宇宙自身特质带来的新风险,而是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固有风险在元宇宙上的具体展现,现有制度能够较好应对。

  赵精武:从来都不存在绝对安全的信息技术,对新兴技术配置相应的治理措施是必要的。而如何配置治理措施,首先应当审视这些新兴技术对现有法律制度和治理体系提出何种新的挑战。在主体层面,自然人在元宇宙中有自己对应的“虚拟人”身份,需要遵守不同于现实世界的制度规则;同时,产业界所描述的“虚拟人”的真实性,在目前看来主要还是感官层面的真实性,“现实人”与“虚拟人”在法律主体资格层面上的差异还不明显。在风险层面,从产业界所设想的元宇宙应用场景来看,元宇宙安全风险治理需求集中于数据安全、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义务、虚拟财产交易制度、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等领域,其安全风险表现形式可能与主流技术导致的风险事件有所差异;同时,元宇宙安全风险的损害结果和侵害的民事权益,与主流技术导致的风险事件基本相同,元宇宙中用户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仍可追溯至特定法律主体,“主体—客体—内容”的法律关系结构尚未发生实质变更。但也应认识到,伴随元宇宙技术的发展与迭代,当技术能够真正抹除虚拟人与现实人的身份关联时,就必然会对现有法律制度提出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元宇宙的治理应当遵循过程风险预防的基本思路,即根据技术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特征及其相应社会风险,优先在法律解释层面补足有关元宇宙治理规则的不足;当现有治理体系无法回应特定发展阶段的元宇宙技术风险时,就有必要专门在立法层面创设全新的规则予以调整。

  贺超城:从技术角度来看,当前的技术治理是“防御型向善”,即想办法防止技术做坏事;未来则需要“创造型向善”,即在科技研发阶段,就朝着人性之善、社会之善的方向寻找发展“需求”。元宇宙作为崭新且前沿的方向,科技向善有必要也有条件成为其运行的最大公约数:一方面,更充分地连接到社会的每一个人;另一方面,提供更具人文关怀的产品服务。

  主持人:对于元宇宙的治理,除了制度建构、技术规制之外,如何从价值和伦理的维度开展?

  李珍:首先,树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道德原则。元宇宙技术的基本特征是去中心化的连接方式,但不能把去中心化看成是对个体中心化的确证。因此,在对元宇宙的治理中,要把“共同善”作为最基本的道德原则,即发展一种把社会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道德原则。

  其次,回归现实的第一本位,破解价值认知疑难。元宇宙高强度的沉浸式体验深刻影响个体认知的能力,使人们在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交替体验中面临认知疑难。只有让个体回归现实,与真实的人、自然和社会互动,将虚拟世界视为现实世界的延伸,才能真正解决虚拟现实沉浸性带来的风险。

  最后,促进文化交流与文明互鉴,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元宇宙中信息广泛传播,不同国家、地区、人群间的信息鸿沟不断缩小,文化背景的差异逐渐显现。不同文化对隐私、自由、公正等价值分配权重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会造成信任障碍。这就要求每一个参与对话的个体和组织都要对其他文化保持开放态度,不同文化背景的研究者之间以交流合作的形式,确保新技术的开发具有全域性意义,保证相关利益涉及方都参与治理,寻求价值权重协调路径,构建出基于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对话模式。

  主持人:通过各位专家的讨论,我们对元宇宙的本质特征、未来发展以及治理策略有了更多了解。推进元宇宙有序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不应缺席。保持元宇宙发展正确的价值导向,形成科技与人文的良性互动,使其实实在在造福于人类,这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在元宇宙发展中的使命担当。

  ■专家点评

  武汉大学二级教授、信息管理学院副院长吴江:元宇宙的确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件大事,现在的火热也是全方位的。四位青年学者给予了元宇宙充分的想象空间,并对元宇宙给人类带来的挑战、机遇以及如何治理进行了非常有价值的讨论,引导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元宇宙进行深入思考。

  首先,元宇宙是人类叙事方式。元宇宙将成为人类历史上一种全新的叙事方式,叙事的逻辑将从真实世界跃迁到虚拟世界,将创造一个虚实融合的全新故事。元宇宙的叙事方式既能够促进人类物质上的再一次发展,也能满足人类在精神上的需求。

  其次,元宇宙是数实融合空间。30多年前,钱学森院士在致汪成为的手稿中,就已提到与元宇宙紧密相关的虚拟现实,并将它翻译为具有浓厚中国味的词——“灵境”。他认为有了灵境,人的创造能力将会大大提高,从而形成大成智慧。元宇宙区别于传统环境最显著的特征就是现实和虚拟时空的融合,成为一种数实融合空间,元宇宙不仅仅呈现数字世界,而且更强调数字和现实的融合,除了现实中的空间会融合到数字空间,数字空间中的时间将不再完全对应现实空间中的时间,将变得更加多样和多维。

  最后,元宇宙不是指单一的数字技术,它是集人类各种数字技术之大成者。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形成元宇宙的生产力闭环;依靠数据价值化使得数据作为数字文明创造的主要生产要素,驱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通过治理数字化不断去改造生产关系,推动生产力创造一个有效而健康的元宇宙环境。元宇宙逐渐成为数字社会的进阶形态,成为推进人类文明迈向更高级文明的重要推动力。

  未来已来,让我们沿着青年学者们的思考,讲好元宇宙故事,构建好元宇宙空间,一起通过元宇宙创造美好的数字文明。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林少伟:四位青年学者立足各自学科,从多个方面对元宇宙阐发了见解,特别是揭示了元宇宙这种新的社会形式的巨大潜力与潜在风险,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元宇宙将革新人类的生活方式,为人类带来全新的生活体验,但同时也必然引发一系列社会治理与法律规制问题。如何引导元宇宙与现实社会的协调并行,是当下需要探讨并回应的重要问题。

  防范元宇宙可能带来的风险,首先要看到其背后存在的三大治理难题:第一,元宇宙强调理性人的自主选择,对规制具有某种天然性排斥。第二,以算法和数据为驱动的元宇宙平台可能会凭借海量的用户数据而成为庞大的数据中心,进而对具有统一趋向性的技术发展和规范治理造成一定冲击。第三,元宇宙下的去中心化削弱了对中心化机构的信赖,以致传统中心化治理难以融入元宇宙系统。

  为应对元宇宙对社会经济带来的挑战,应在规制逻辑上有所转变。第一,由被动消极型的治理向主动积极型的治理转变。元宇宙的不断更新,要求采取及时性和回应性的积极立法观,以便对元宇宙作出动态适应和有效引导。第二,由一刀切式的规制模式向差别化规制模式转变。可根据风险高低对数据信息进行类型化规制,如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等高风险数据的处理予以严监管,涉及个人信息和公共事务等低风险数据给予宽监管。第三,由权力—技术的双向式向权力—技术—伦理融合式转变。面对数据垄断行为、数字资产盗取、数据篡改等问题,可融合权力(强制性与社会性)、技术(行业标准或加密标准等)、伦理(人类伦理效仿等)三要素,驱使元宇宙通往正义之路。第四,由形式正义覆盖模式向实质正义穿透模式转变。通过自动化决策减少潜在的歧视意图,矫正算法中隐藏的歧视与不公等。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6日 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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